加拿大周末骑行,我踢完脚撑,朋友问:你跟车有仇?

周六,加拿大同事约我骑车去买早餐。
出门前,我刚背好包,Mike就在车道上招手:
“Let’s get going!”
“咱们出发吧!”
我突然想起昨晚背的表达:kick the kickstand,开始行动。
这题我会,而且道具就在脚边。
我扶住车把,冲着脚撑就是一下。脚撑没收起来,鞋尖倒先疼了。
Mike吓得伸手扶车:
“Easy! What did the bike do to you?”
“轻点!这车怎么得罪你了?”
我忍着疼,努力展示学习成果:
“I’m kicking the kickstand. It means getting started, right?”
“我在踢脚撑,不就是开始行动吗?”
他愣了两秒,掏出手机让我看昨晚存的笔记。
“You mean ‘kick-start’?”
“你想说的是kick-start吧?”
原来我把词记串了。kick-start可以表示启动、推动开始;kick the kickstand说出来,人家想到的真是踢自行车脚撑。
到了咖啡店,Mike指着我的鞋:
“Did that kick-start your morning?”
“这一脚,让你的早晨启动了吗?”
我点头。人还没清醒,脚先醒了。
你们背英语,有没有也把两个词拼成过一个“自创表达”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