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室友说要签“gentleman's agreement”,我差点穿西装去签字……

美剧说英语:gentleman's agreement - 加拿大室友说要签“gentleman's agreement”,我差点穿西装去签字……

刚来加拿大租房时,我和室友Mike商量分摊水电费。

他说:
“Let's make a gentleman's agreement.”
“咱们定个君子协定吧。”

我一听,心里咯噔一下。

gentleman=绅士。
agreement=协议。

绅士协议?

我脑子里瞬间出现两个穿西装的男人,坐在律师事务所里郑重签字。

我小心翼翼地问:

“Do I need to dress up?”
“我需要穿正式一点吗?”

Mike愣了两秒。

“Dress up? For what?”
“穿正式点?干嘛?”

我说:
“For the gentleman's agreement.”
“为了那个绅士协议啊。”

他直接笑喷了。

“No, dude! It's just between us.”
“不,哥们!就是咱俩私下说定。”

原来gentleman's agreement不是绅士专属合同,而是靠双方信任达成的君子协定,通常不用正式签文件。

我松了口气。

“Cool. So we just shake hands?”
“好,那咱们握个手就行?”

Mike伸出手:
“Exactly! Deal!”
“没错!成交!”

结果一个月后,电费账单来了。

Mike突然说:
“I thought you were paying this month.”
“我以为这个月你付呢。”

我傻眼了。

“Wait! We had a gentleman's agreement!”
“等等!我们不是有君子协定吗?”

Mike耸耸肩:
“Yeah, but we never said who pays first.”
“对啊,但咱们没说谁先付。”

我当场沉默。

原来不穿西装签协议没问题,不把细节说清楚才是真问题。

现在想想,当初是不是该用英语补一句:

“Can we put that in writing?”
“咱们能不能写下来?”

你们在加拿大合租时,遇到这种口头说好了、最后却扯不清的情况,会怎么处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