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超市同事说“come across”,我竟跑去马路对面找东西……

周末在加拿大Costco购物,碰巧遇到同事Mike。
我正满头大汗地找一款打折咖啡机,货架转了三圈,连影子都没看见。
Mike突然说:
“I came across one yesterday.”
“我昨天偶然看到一台。”
可我只听清了come across。
Come是走,across是穿过。
我脑子自动翻译成:他昨天走到对面发现了一台?
我赶紧问:
“Across the street?”
“在马路对面?”
Mike愣了一下:
“No, right here.”
“不是,就在这儿。”
我心想,难道在超市另一边?
于是推着购物车一路狂奔,穿过十几排货架,直奔另一头。
五分钟后,我气喘吁吁地回来。
Mike还站在原地,一脸困惑:
“Where did you go?”
“你跑哪儿去了?”
我说:
“I went across the store!”
“我穿过整个超市去找了!”
Mike先是一愣,接着笑得咖啡差点喷出来。
“No! I meant I happened to see one!”
“不是!我是说我碰巧看到过一台!”
原来come across除了字面上可能让人想到“穿过”,日常聊天里常表示“偶然发现、碰巧遇到”。
比如:
“I came across an old photo.”
“我无意中翻到一张老照片。”
最尴尬的是,Mike接着指了指我身后。
“There it is!”
“就在那儿!”
那台咖啡机,就在我刚才站的位置旁边。
我穿越了半个Costco,结果它离我只有两米。
Mike笑着补刀:
“You really went the extra mile!”
“你可真够拼的!”
我现在严重怀疑,老外说英语是不是特别喜欢让我锻炼身体?
你们在加拿大有没有因为听错一句英语,白跑过冤枉路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