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商场有人晕倒,同事说“she came to”,我还一直往门口看……

周末我和几个朋友去加拿大商场逛街。
刚走到美食区,前面突然围了一圈人。
一个女生脸色很白,直接晕倒在椅子旁边。
工作人员马上跑过来,有人打电话,有人拿水。
过了几分钟,朋友突然松了一口气:
“She came to.”
“她醒过来了。”
我听到 come to,脑子里第一反应却是“来到”。
我立刻往四周看:
“Who came? Her family?”
“谁来了?她家人吗?”
朋友愣了一下。
“No, I mean she came to.”
“不是,我是说她苏醒了。”
我还没反应过来:
“Came to where?”
“来到哪里?”
旁边一个大叔没忍住笑了。
“She didn’t go anywhere. She woke up.”
“她哪儿也没去,她醒过来了。”
我当场尴尬得只想假装去买咖啡。
结果真正让我记住 come to 的,是十分钟后的第二次暴击。
我们去结账,收银员扫完一堆东西说:
“Your total comes to $86.40.”
“你们一共是86.40加元。”
我又条件反射地问:
“Comes to $86.40? What comes?”
“什么东西来到86.40?”
朋友这次直接笑趴:
“Your bill.”
“你的账单总计86.40。”
那天我才发现,come to 真不一定是“来到”。
人晕过去以后 come to,可以是“苏醒”。
账单、费用、数字 come to,可以是“共计、总共达到”。
最绝的是,这两个意思居然能在同一天连续撞上。
现在我一听到 come to,已经不敢急着找“谁来了”。
你们在加拿大生活时,还遇到过哪些明明每个单词都认识,连起来却完全理解错的表达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