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办公室里同事说“play advocate”,我差点以为他要替老板站队……

来加拿大工作后,我最怕的不是听不懂英语。
而是每个单词都听懂了,最后理解得完全不对。
上周开会,我们讨论要不要把每周五的居家办公取消。
我当然不想取消,但没敢第一个说。
经理刚讲完,一个同事Mark突然说:
“Let me play devil’s advocate here.”
“我来故意唱个反调。”
我当时只抓住了advocate这个词。
以前背单词的时候,advocate不就是“主张、拥护、提倡”吗?
我心想:完了,这哥们要公开支持老板了。
果然,他下一句就是:
“What if working from home is actually hurting teamwork?”
“如果居家办公其实正在影响团队合作呢?”
会议室一下安静了。
我偷偷看他一眼,心里已经给他贴上了“老板阵营”的标签。
没想到他越说越狠:
“Maybe we should all come back five days a week.”
“也许大家每周五天都应该回办公室。”
我没忍住,小声对旁边同事说:
“He really wants us back in the office.”
“他是真的想让我们回来上班啊。”
结果旁边同事一脸懵:
“No, he doesn’t. He’s just playing devil’s advocate.”
“不啊,他只是故意站到反方,看看这个观点能不能经得住推敲。”
我:???
会议快结束时,Mark又补了一句:
“For the record, I love working from home.”
“先说清楚,我本人非常喜欢居家办公。”
全桌都笑了。
只有我默默把刚才贴在他头上的“叛徒”标签撕了下来。
后来我才真正记住:
北美职场里常说的其实是“play devil’s advocate”。
不是说他真的支持那个观点,而是故意站在相反立场提出质疑,帮大家测试一个决定有没有漏洞。
所以以后开会听见:
“Let me play devil’s advocate…”
先别急着判断他是哪一派。
他可能只是临时扮演“反方辩手”。
但我现在还有点拿不准:如果同事只说“Let me play advocate”,北美人会自然理解成这个意思吗?大家平时听到的都是“play devil’s advocate”吗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