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二手店里朋友说我“take a fancy to that chair”,我直接把椅子抱去收银台了……

周末跟加拿大朋友去逛二手家具店,我在一把墨绿色单人沙发前来回看了三圈。
朋友终于忍不住笑了:
“You've really taken a fancy to that chair.”
“你还真是take a fancy to这把椅子了。”
我脑子里瞬间开始逐词翻译:
take=拿,fancy=花哨的、爱好,to=去……
所以这是让我把这个“fancy的东西”拿走?
我看了一眼价格,才35刀。
心想加拿大人买二手家具也太直接了,看上就让你拿。
于是我撸起袖子,真的开始往上抬。
朋友愣住:
“What are you doing?”
“你在干吗?”
我一边拖一边说:
“You said I should take it.”
“不是你让我把它拿走吗?”
旁边正在挑台灯的大叔直接笑出了声。
朋友赶紧摆手:
“No! I mean you really like it.”
“不是!我是说你真的很喜欢它。”
我停在原地,手还抓着椅背。
原来take a fancy to根本不是“拿一个爱好去”,而是“突然喜欢上、看中某人或某物”。
比如:
“She took a fancy to that apartment.”
“她一眼就看中了那套公寓。”
“He seems to have taken a fancy to you.”
“他好像有点喜欢上你了。”
最尴尬的是,五分钟后我真的买了那把椅子。
朋友看着我刷卡,只说了一句:
“Well… I guess I was right.”
所以问题来了——如果朋友说“He’s taken a fancy to you”,你第一反应会是他喜欢你,还是他准备拿什么东西给你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