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办公室午休分享会,同事说“struck a chord”,我下意识开始找吉他……

公司午休有个小型分享会。
一个同事讲自己刚来加拿大时找工作的经历,说连续投了几十份简历都没消息,差点想放弃。
讲完后,旁边的Mark点点头:
“That really struck a chord with me.”
“这真的让我很有共鸣。”
但当时的我只听懂了strike和chord。
strike=敲、打。
chord=和弦。
我脑子里瞬间出现一个人“啪”地敲了一下吉他弦。
我甚至还往会议室角落看了一眼。
然后很认真地问:
“Sorry, which chord did he strike?”
“不好意思,他刚才弹的是哪个和弦?”
空气安静了两秒。
Mark看着我:“Chord?”
我还用手比了个弹吉他的动作:
“You said he struck a chord…”
“你刚才不是说他敲了一个和弦吗?”
旁边同事终于忍不住笑了。
“No, no. I mean his story really resonated with me.”
“不是,我是说他的故事让我特别有共鸣。”
我这才反应过来。
原来strike a chord里的chord虽然真的是“和弦”,但整个表达说的是某件事像音乐一样,突然触动了你的情绪或记忆。
比如同事讲移民经历,你也经历过类似的事:
“Her story struck a chord with me.”
“她的故事让我很有共鸣。”
或者一首歌让你突然想起以前的生活:
“That song really struck a chord.”
“那首歌真的触动了我。”
最尴尬的是,散会时Mark还笑着问我:
“So… did you find the guitar?”
“所以……你找到那把吉他了吗?”
我:……
以后再有人说strike a chord,我应该不会满屋子找吉他了😂
你们刚来加拿大时,有没有哪句英语让你脑补出完全错误的画面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