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办公室项目会上,老板让我“play advocate for”,我差点问:要演到什么程度?

周一项目会,新来的同事提了个方案。
会议室里一圈人都没说话,经理突然看向我:
“Could you play advocate for her idea?”
“你能不能替她这个想法说说话?”
我听到 play,脑子瞬间跑偏。
Play advocate?
“扮演一个倡导者”?
我认真问:“Do you mean… like role-play?”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要角色扮演吗?”
经理愣了一下:“Role-play?”
我还开始脑补:
是不是让我站起来,假装自己是这个项目的“代言人”?
于是我清了清嗓子,突然进入表演状态:
“Ladies and gentlemen, I strongly support this idea!”
“女士们先生们,我强烈支持这个方案!”
旁边同事直接笑出声。
经理一脸懵:“You don’t have to perform.”
“你不用表演啊。”
我当场尬住。
他解释:“I just want you to advocate for it.”
“我只是想让你帮这个方案说几句话、替它辩护。”
这才反应过来。
advocate for someone/something,就是支持、为某人或某个观点辩护。
而北美更自然的说法通常直接是 advocate for。
真正常见的“play + advocate”结构,反而是 play devil’s advocate——故意站到另一边提出反对意见。
最尴尬的是,散会后那个新人走过来笑着说:
“Thanks for the speech.”
“谢谢你的演讲。”
我:……
英语学久了才发现,最容易让人社死的,往往不是不会说,而是每个单词都认识,然后自己脑补出了一整场戏。
如果是你,在会议上突然听到 advocate for,会不会也先愣两秒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