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办公室说要“give him the boot”,我真以为要送同事一双靴子

刚来加拿大工作那阵子,我最怕参加周一早会。
不是因为工作难,是因为同事一说俚语,我脑子里就自动开始“看图翻译”。
那天经理提到一个经常迟到、客户投诉也很多的临时员工。
他叹了口气说:
“We may have to give him the boot.”
“我们可能得给他 the boot 了。”
我一听:boot?
靴子?
当时外面正好零下十几度,我居然觉得这个逻辑非常合理。
我心想:加拿大公司福利这么细吗?
员工表现不好,居然还先送双冬靴?
更离谱的是,午休时我还特别认真地问旁边同事:
“What kind of boots are we giving him?”
“我们准备送他什么靴子?”
同事拿着咖啡愣了两秒。
“Boots?”
我点头:“Yeah, the manager said we’re giving him the boot.”
旁边两个人直接笑出声。
同事赶紧解释:
“No, no. Give someone the boot means fire them.”
“不是送靴子,是把他解雇。”
我瞬间安静。
原来刚才会议里根本没有什么寒冬送温暖。
人家讨论的是——要不要让这个员工走人。
下午更尴尬。
我在茶水间碰到那位员工,他还笑着问我:
“Anything interesting in the meeting?”
“会议上有什么有意思的吗?”
我脑子里瞬间出现那双不存在的靴子。
只能疯狂摇头:
“Nope. Nothing.”
“没有,什么都没有。”
后来我才彻底记住:
give someone the boot
不是“给某人一双靴子”。
而是比较口语地表示:
解雇某人、把某人赶走、踢出局。
比如:
“They gave him the boot after repeated complaints.”
“因为接连被投诉,他们把他解雇了。”
现在每次听到boot,我脑子里还是会闪过那双加拿大雪地靴。
但至少下一次,我不会再问公司准备买几码了。
你们刚到国外的时候,有没有把哪个英文表达理解得特别“字面”,结果当场社死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