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公寓前台说“finger a suspect”,我差点真的伸手指人……

我住的加拿大公寓最近连续丢了几个快递,物业把大家叫到前台看监控。
经理盯着屏幕说:“Hopefully the footage can help us finger a suspect.”
希望监控能帮我们指认嫌疑人。
我一听 finger,脑子里自动翻译成:用手指指出嫌疑人。
偏偏这时监控里出现一个戴帽子的男人。
经理问我:“Do you recognize him?”
你认识他吗?
我突然觉得自己肩负重任,直接抬手指着屏幕:“Yes! That guy! I can finger him!”
对!就是他!我可以指他!
大厅瞬间安静。
旁边邻居憋笑憋得肩膀都在抖,经理愣了一秒:“Well… you don’t actually have to use your finger.”
呃……其实不需要真的用手指。
我还没反应过来:“But you said finger a suspect?”
不是你说要“finger”嫌疑人吗?
这下前台几个人全笑了。
经理解释,在新闻、犯罪报道这些语境里,finger someone / finger a suspect 是“指认、认出、指出某人是嫌疑人”,重点是 identify,不是真的伸手指。
最尴尬的是,我刚才指得特别自信的那个男人,其实是楼里的维修工。
真正的嫌疑人后来是通过车牌认出来的。
现在我再看到 finger a suspect,脑子里还是会浮现自己站在公寓前台,像破案电影一样伸出一根手指的画面。
你们在加拿大还遇到过哪些“每个单词都认识,合起来却完全理解错”的英语?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