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办公室里,同事说“come across”,我真的走了过去……

刚来加拿大工作那阵子,我最怕的不是听不懂,而是每个单词都听懂了,合起来却完全不是那个意思。
那天下午,同事Sarah突然从隔壁工位探头问我:
“Did you come across the old report?”
“你有没有come across那份旧报告?”
我脑子里立刻拆词:
come=来,across=穿过。
我看了看她,又看了看中间的过道。
然后很认真地站起来,真的“走过去”了。
我走到她桌边问:
“Do you want me to come across here?”
“你是让我走到这边来吗?”
Sarah愣了两秒。
旁边喝咖啡的同事直接笑喷:
“No, no! She means: did you happen to find it?”
“不是!她是问你有没有碰巧找到那份报告。”
我当场站在过道中央,进也不是,退也不是。
更尴尬的是,我居然真的找到了那份报告。
我赶紧说:
“Oh! Yes, I came across it in the shared folder.”
“哦!有,我刚好在共享文件夹里看到了。”
Sarah马上点头:
“Exactly!”
那一刻我终于记住了。
come across在这种场景里,不是“走穿过”,而是“偶然发现、无意中看到”。
比如:
“I came across an interesting job posting.”
我偶然看到一个挺有意思的招聘信息。
“I came across this photo while cleaning my laptop.”
我整理电脑时无意中翻到了这张照片。
现在每次听到come across,我脑子里还是会闪过当年那个傻乎乎站起来、真的穿过办公室的自己。
这种“每个单词都认识,组合起来却把人坑惨”的表达,你还遇到过哪些?求分享几个,让我看看还有多少坑没踩过。









